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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合同是否成立

2021.06.01 合同纠纷 1341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不公平合同是成立的,但是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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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红

陕西恒爱律师事务所

杨志红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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