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吉林申报工伤期限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劳动工伤申报期限是多久呢?工伤赔偿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限是怎么计算的呢?今天华律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劳动工伤申报期限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了解!劳动工伤申报期限一、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
依据《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可延长工伤申报期限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制等。
作为劳动者,我们有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在我们看病、失业、退休和生育时,减轻我们的经济负担,给予我们保障。今天华律网小编主要为您介绍的是工伤保险的那些事。工伤保险是在我们发生工伤时才能使用的,发生工伤时,我们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等都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报销,但是如果超过了申报的期限,还能报销吗?
劳动工伤申报期限: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关于劳动工伤申报期限是多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