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孕妇一般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进行赔偿。经济补偿的标准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无故辞退孕妇,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倒闭对孕妇员工应按下列标准给予相应的补偿:按该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已满六个月不满十二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孕妇不存在赔偿问题,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员工是不允许辞退的,不允许辞退也就不存在赔偿问题。其余不准辞退的情形还有: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等等。
辞退孕妇赔偿的方式。用人单位基于何种事由辞退孕妇,对于孕妇获得的赔偿数额有关键性的影响。具体方式如下:1、用人单位依法辞退孕妇的,不需要对孕妇进行赔偿,若属于属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辞退孕妇的,需要支付相应的经历补偿金;2、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孕妇的,应当赔偿孕妇两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根据孕妇,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及被辞退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辞退孕妇属于违法辞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进行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孕妇被辞退的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怀孕、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工资和加班工资应一并发放。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辞退怀孕女职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需要继续履行;如果女职工不要求继续或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则需要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该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孕妇被辞退,孕妇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