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必须严格地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其订立过程一般分为以下4个步骤: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订立勘察。订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后,依据被批准的技术设计、施工图和总概算等订立建筑、安装合同。
个人不能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的承包主体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也就是说承包建筑工程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也就是是一个单位而非个人。二、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
建筑工程不可以个人承包,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及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建筑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无效。从事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主要资质条件,即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建筑业从业资格,才能作为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显然不允许个人成为承包商。
建设单位内部不具备法人条件的职能部门或下属机构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应以该建设单位为诉讼主体,起诉或应诉。借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他人名义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涉诉后,由借用人和出借人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
建筑工程合同上的法人就是合同的主体,建筑工程合同一般涉及发包人和承包人,但无论哪方,合同是的法人都是其主体,因为它符合合同主体资格要件的法律规定,也满足建筑工程合同主体的条件。
分公司可以作为合同的主体。分公司成为单独合同主体的前提是该分公司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如果是特殊行业,如建筑类行业的话,还需要有符合该行业的资质才可以的。如分公司无相关资质,则可能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
个人不能承包建筑工程。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等。
分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合同主体需要确定分公司是否具有营业执照的,如果分公司具有营业执照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如果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也是不可以成为合同主体的,所以在当不具备签订主体的分公司违规签订了合同后,该合同也是不具备任何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