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住权通常不可转让,它是用益物权,具人身专属性,为满足特定自然人居住需要而设。其设立基于特定身份或约定,若允许转让,会破坏初衷、引发纠纷,如老人为保姆设居住权,保姆不能转让。

居住权一般不可转让。它是用益物权,为满足特定人居住需求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因其基于特定身份或约定产生,随意转让会破坏初衷、引发问题。特殊情况下,有明确约定且不违法违规、不违公序良俗才可转让。

《民法典》规定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可转让,房屋所有权转让不影响居住权,如甲为乙设居住权后转让房屋给丙,乙居住权仍有效。此规定保障居住权人权益,购房者购房时应注意审查房屋是否设居住权,避免纠纷。

设立居住权的房子能否出租要看合同约定。若合同约定可出租,居住权人有权出租获收益;若未约定,一般不能擅自出租,因为居住权主要保障居住利益,未经同意出租可能损害所有权人利益。所有权人应明确约定居住权内容以避免纠纷。

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可以买卖,但不得影响居住权人的合法利益。居住权人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合同完成设立登记的享有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关于设立居住权的房子是否可以买卖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