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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设立的居住权是否能转让

2020.07.07 房产纠纷 1460人浏览举报
解析
房子设立的居住权不可以转让。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所以不可以转让或者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第三百六十六条
报告编号:NO.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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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丽萍

北京隆平律师事务所

袁丽萍律师,合伙人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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