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违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常见的情况如下:1、拒绝履行合同;2、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交付房屋;3、不履行协助办理房产登记手续;4、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一方当事人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交纳了定金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产纠纷属普通民事案件,起诉流程为:由原告准备起诉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对起诉进行审查,以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房屋买卖违约的情形: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2、延迟履行。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3、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
房屋买卖中的欺诈行为包括以下这些:1、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2、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3、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4、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等。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且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没有约定的,一般可以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但得不超过造成实际损失的30%。
房屋买卖有以下这些手续:(一)买方和卖方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二)买方和卖方在买卖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