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在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这就是所谓的“地随房走”。
房屋买卖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房屋是建在土地上的,对房屋进行交易时,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交易的,所以农村房屋买卖时,连同宅基地一并交易,含有土地使用权。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不同材料。
使用房屋买卖必须符合的条件如下:(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使用房屋买卖必须符合的条件: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买卖,不过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中一般不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是权利人依照法定程序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是有期限的;房屋所有权是权利人独占性的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没有使用期限限制。
符合条件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