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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人应承担哪些治安责任

2021.01.19 房产纠纷 745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房屋出租人应承担以下这些治安责任: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七条
报告编号:NO.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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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海燕

广州达方律师事务所

唐海燕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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