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定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时间及地点,以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
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 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1、先到原发证机关办理遗失登记;2、当房管档案局查档,获得产权证明;3、在规定报纸涨刊登遗失公告;4、携带身份证明、产权证明、遗失公告补办房产证。
房产证遗失后补证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申请补办报告;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遗失启示(整张报纸);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
大概需要6个月左右;房产证丢失的,首先应按以下程序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和补办,具体流程如下: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等流程。
可以,房产证补办的流程: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 房管局办理 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可以的,但是必须办理委托公证,才可以代办房产证,否则不可以代办房产证;房产证办理流程:一、提供所需材料,二、进行产权登记,三、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申请补发。
当然可以。房产证只是持证人对房屋所有权的书面证明,如同其他重要证件,房产证丢失以后是可以补办的。首先,产权人先要到当地的产权管理部门的档案处提出申请,档案处核对产权人申请新证的房产的存档,开具房产证遗失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