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时存在下列情形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出卖人双倍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开发商有下列欺诈行为: 1.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 2.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 3.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 4.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 5.利用。
开发商违约情况如下:1、逾期交付房屋。逾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未交付房屋,这是目前存在的最普遍问题。很多购房者虽然明知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并且没有任何免责事由,但因为可以要求的违约金很少或因为违约时间不是很长就没有主张,这实际是对开发商违约行为的一种纵容;2、开发商一房二卖。开发商一房二卖是指开发商先后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给购房者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的违约行为。在一房二卖中可能出现两种情形:两个买受人中,有一个买受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两个买受人都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开发商交付的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开发商建筑的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分为一般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严重质量问题包括竣工验收不合格。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如下几种:楼梯不稳定;裂缝;渗漏;楼体空,墙皮脱落;隔音、隔热效果差;门窗密闭性差,变形;水、电、暖气的设计位置不合理;公用设施设计不合理,质量不过关。
经营者故意虚假宣传,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就是商业欺诈行为。 商业欺诈的概念包括了三个要件: 第一,经营者要有故意虚假宣传,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 第二,消费者已经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 第三,很关键,那就是消费者的错误意思表示要与经营者的虚假宣传或故意隐瞒真相之间一定要有因果关系。
开发商征地不是征用。征用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将集体或个人的土地等财产收归公用的措施。农村集体土地只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征收,开发商是无权征收的,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发商在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是有权征收的,但不是征用。
1、逾期交付房屋;2、开发商一房二卖;3、开发商交付的房屋质量存在问题;4、开发商交付的精装房存在质量问题或与样板间不同;5、开发商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6、变更规划设计等。
申请房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等的事项。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出现下列情况时,购房者可要求退房:(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遭遇开发商欺诈时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出卖人双倍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
分情况判断是否合法。如果土地征收要履行报批手续,获得省政府批复,与征收户签订补偿协议,补偿标准符合标准。土地出让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程序,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符合以上两点,就属于合法,如果不符合,就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