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因开发商虚假宣传造成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开发商虚假宣传的解决途径有以下这些: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的途径有五种:(一)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开发商虚假宣传如果构成欺诈,购房者可以主张撤销合同,但开发商虚假宣传的行为能否认定为欺诈,需要满足特定条件:第一、开发商要有欺诈的故意。第二、开发商实施了欺诈的行为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时存在下列情形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出卖人双倍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1、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2、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等其他欺诈行为。
1、开发商延期交房在一般情形下,构成违约。如果是因为开发商自身以外的原因导致延期交房,一般不构成违约。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开发商延期交房在一般情形下构成违约。如果是因为开发商自身以外的原因导致延期交房,一般不构成违约。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投诉开发商可以去当地建设局、土地局、房产局、城管局、质监局、税务局、消防队、工商局等单位投诉,主要是看具体出现的问题,譬如说房屋质量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向当地质监部门反映和投诉,若是没有依法履行合同可以去法律起诉,一般是在房管部门投诉。
开发商征地不是征用。征用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将集体或个人的土地等财产收归公用的措施。农村集体土地只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征收,开发商是无权征收的,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发商在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是有权征收的,但不是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