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
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共同犯罪定罪处罚:(1)单位中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2)单位中国家工作人员与单位以外的其他人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是毒品。即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等。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
犯罪中止必须要求是在犯罪过程中,具体而言,可以分为三种情形:一是行为人在犯罪预备过程中;二是行为人在实行行为进行期间;三是行为人在实行行为结束到实害结果出现之间。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要求。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毒品,却仍然进行贩卖。
在犯罪分子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共犯的共犯只与共犯在共同故意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毒品犯罪虽然未查获毒品的,但是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行为人构成毒品犯罪的,可以认定为犯罪。《刑事诉讼法》规定,案件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对于毒品犯罪,只要其他人员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行为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认定为贩卖毒品罪的共犯。常见的贩卖毒品的行为:(1)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2)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3)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金额按照被害单位的实际损失予以认定,共同实施职务侵占行为的,共同实施行为对被害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为职务侵占罪数额。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