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担保的种类包括约定担保、法定担保、本担保和反担保、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排除其适用的法定担保,实际采用何种反担保方式,取决于债务人和原担保人之间的约定。
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有:既可以是种类之债也可以是特定之债,可以是专属性的债务也可以是非专属性的债务,如果被保证的债务是非金钱债务,可以由保证人代替履行,如果不能代替履行,则由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未来的债权,也可以进行担保。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主要包括以下种类: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3.赠与合同。4.借款合同。5.保证合同。6.租赁合同。7.融资租赁合同。8.保理合同。9.承揽合同等。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担保法》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应有明确的约定。
1、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或者主体不适格,意思表示不真实,因此被确认无效;3、效力待定的合同;4、可撤销的合同。
无效合同的种类按照全部还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分为全部无效合同和部分无效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
人的担保,是指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之外,又附加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保证是人的担保的典型。物的担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并从中优先受偿的制度。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是《民法典》中规定的提示性条款之一,是抵押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2、在我国民法中,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四种原因而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