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有以下几种形式: 1、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实施前,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民法典》在遗嘱继承方面,完全遵循了当时人意思自治原则;规定了不管是何种遗嘱形式应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取消了公证遗嘱优先的地位,以最后所立的遗嘱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一般来说,口头遗嘱与录音遗嘱不能说谁更有效,因为两者存在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口头遗嘱必须是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订立的,才会产生法律效力,当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就会产生无效的情况。
口头遗嘱。根据最新法律规定,公证的遗嘱效力并不优于口头遗嘱。当事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应当以最后立的遗嘱即口头遗嘱为准。
自然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不再以公证遗嘱效力优先为标准。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生效包括下面五部分: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嘱公证不存在有效期,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自然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不再以公证遗嘱效力优先为标准。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