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审核:公安内部审核;制证:公安内部制证;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先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办证受理点要收1张白底照片及1份照相回执);带齐个人身份证资料和暂住资料,到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
1、提出申请、登记信息;2、社区民警审验申领材料和居住登记信息,申请材料不全、居住登记未满半年,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及申请时间;3、符合条件的,派出所审核通过后,窗口制证。
受理单位当场审核办证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将办证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录入信息系统,查询是否在区内首次办证。
办理人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并将《居住证申领表》和办理材料提交给窗口受理人员。窗口受理人员审核材料。窗口受理人员核对人员信息和翻拍材料。拍照。窗口受理人员打印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并发放给办理人。
网上办理流程:通过互联网登录《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在网页的左上角点“个人居住信息申报”,进入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其中带红“*”号的为必填项,最后确认并提交个人信息即可。
跟所在单位咨询办理居住证事宜,是否需要单位参与办理,以及之后的积分申请;审核自己是否已达到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的相关要求。审核自己的社保是否有连续六个月的交金记录,且近一个月必须交过社保,可以到住所附近的社会保障中心打印社保单。
办理居住证申办所需要的材料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底色为白色背景)彩色免冠标准照片1张、居住在居民家中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房屋租赁合同。
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