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审核:公安内部审核;制证:公安内部制证;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先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办证受理点要收1张白底照片及1份照相回执);带齐个人身份证资料和暂住资料,到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
受理单位当场审核办证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将办证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录入信息系统,查询是否在区内首次办证。
办理流程: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审核:公安内部审核;制证:公安内部制证;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目前采用居住证积分制度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等,每个城市的积分条件、具体积分指标、分值等都不同,但办理流程都大致如下:本人至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本市《居住证》。
申请人到暂住辖区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福建省居住证申领(变更、签注)表》,收集申请人提交材料并审核。审核不合格当面告知不合格原因,下发《受理(缺件)材料一次性告知单》,申请人备齐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
先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办证受理点要收1张白底照片及1份照相回执);带齐个人身份证资料和暂住资料,到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
目前珠居住证办理流程大致如下:申请人需要到照相馆照相,并获取“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申请人携带以下资料: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及单位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携身份证、居住满半年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出具《居住证领取凭证》。如需要调查核实的,在受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