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可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患职业病的等。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章“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有以下类型:1、医疗康复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及相关补助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人工器官、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等等。
工伤保险的待遇有: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康复性治疗费用。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待遇医疗待遇:凭医院出具的收费单据主张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单位按本单位因工出差伙食标准70%发放伙食补费;陪护人员伙食费、交通食宿、费标准;伙食费按规定报销,交通费实报实销,陪同人员最多2名。
工伤保险待遇有:1、工伤医疗待遇;国际劳工公约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包括矫形设备供应和维修费用。2、暂丧失劳动能力津贴;3、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津贴;4、永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津贴;5、死亡待遇。
对停发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