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提取后仍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3、职工离休、退休的。
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2、受理审核。3、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联还单位经办人。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办理时间:周一至至周五09:00-17:00。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办理资料: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线上查询: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普通商品房:房地产权利人通过房地产交易形式以一定价格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交易双方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买卖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办理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本市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办理条件: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提取后仍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线下查询: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和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227。
办理条件:普通商品房:房地产权利人通过房地产交易形式以一定价格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交易双方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买卖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