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2、受理审核。3、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联还单位经办人。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提取后仍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3、职工离休、退休的。
办理条件: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提取后仍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3、职工离休、退休的。
线下查询: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和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227。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线上查询: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办理时间:周一至至周五09:00-17:00。办理地点: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和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
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办理地点: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和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
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办理条件: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提取后仍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