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予办理结婚登记有常见情形:未达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存在重婚;双方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严重精神疾病等影响婚姻和后代健康的病。

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一方或者双方受迫结婚;一方或者双方有配偶的;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于哪些情形不予结婚登记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男女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且无他人强迫或第三人干涉,男女双方申请结婚完全是自愿的,符合规定申请结婚的......更多关于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有几种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男女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且无他人强迫或第三人干涉,男女双方申请结婚完全是自愿的,符合民法典规定申请结婚的条件、要求。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不予登记结婚:

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主要有五类:未达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存在重婚情况;双方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不宜结婚疾病;结婚登记手续不齐或不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