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五条规定,失独家庭办理收养手续如下:
一、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二、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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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证人证言。视...
在发生家庭暴力后,作为受害人方应从下列角度收集、保全证据: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
1、拨打110报案,进行法医鉴定伤情,派出所进行社会治安管理处罚; 2、向当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政府妇联、司法法律援助中心等组织求救,进行调解,要求施暴人员保证下次不再打人等。
第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第二、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第三、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等。
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1、证人证言。2、警方的出警记录和询问笔录。3、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4、妇联机构的工作记录。5、通话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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