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谁出资房子就是谁的这句话是错误的。
在没有其它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房产的所有人为房产证上登记的人,因为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物权的唯一凭证。但如果出资人有明确证据证明你有出资份额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出资人对房屋的产权份额。
一般情况下,不论是谁出资的,房产证上登记的人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出资人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赠与或者债权债务关系。例如夫妻婚前一人出资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此时房屋是属于夫妻二人的,而不是出资人一人的。此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赠与。再比如夫妻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小两口购买的财产,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下,此时显然房产的所有权不是出资人的。但是此时有可能认定为夫妻二人与一方父母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特殊情况下,例如“借名买房”,的确会出现谁出资房子就是谁的之情形,但是是需要法院通过诉讼来确定的,“借名人”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后,此时才能真正实现谁出资房子就是谁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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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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