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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名买房合同的效力

2019-08-14房产纠纷收听量1441举报

语音内容:

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符合法律规定,经过公证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借名购房合同不是信托合同。在信托合同中,受托人不仅取得信托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且其对信托财产有积极管理和处分的权利;而在借名购房合同中,借名人对财产仍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此外,借名购房合同也不是通谋虚伪表示。在通谋虚伪表示中,表意人没有作出意思表示的真意,相对人对此明知并达成合意,因此该意思表示在当事人之间无效。而在借名购房合同中,借名人确有将房屋登记于他人名下之意思,出名人也在这个意义上为允诺,双方达成真实的意思表示。
判断借名购房合同是否有效,关键问题在于其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禁止性规定可分为效力型禁止性规定和管理型禁止性规定。对此,应根据当事人订立借名购房合同的目的而区分判断,如果当事人订立借名购房合同的目的在于购买政策性保障住房或规避限购政策,违反公共利益,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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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艳琳

罗艳琳

四川川豪律师事务所

罗艳琳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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