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开发商预售的商品房以后,由于种种原因,在房产权交付前想转让商品房,这种情况下预售的商品房是可以转让的,但是相应的手续还是要按规定办理的。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虽然本法没有明确规定可否转让,但从立法本意不难看出,答案是肯定的,只是如何转让授权给国务院,由国务院具体制定转让办法。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预售商品房的再行转让的合法性,也予以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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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在预售商品房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没有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这就会产生买受人的权利与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之间的冲突问题。 (二)注意限制开发商对预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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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出售的条件应该包括五证二书。 “五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应具备的五项条件。“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这种登记起到一种公示作用,登记之后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反之,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变更登记不能直接决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成立与生效与否:股权转让合同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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