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阮成霖
江苏吴越律师事务所
阮成霖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语音问答
收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