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当然有工资,只要提前和单位申请过了,那么单位没有任何理由不给工资。要是单位恶意不给,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劳动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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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林
四川冰聚律师事务所
陈林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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