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当事人在遭遇突发矛盾尤其是行政机关的强制行为时,第一反应往往是先关注事件本身的对错,忽略了第一时间留存、固定相关证据,等到后续想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时,才发现关键事实没有相应材料佐证,维权进程极易陷入被动。这种证据意识的缺失,是很多行政争议案件当事人最先遇到的现实阻碍。这起案件的当事人张某甲,在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拥有合法商铺,该房屋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合法财产。当地某区人民政府因实施门源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将张某甲的商铺所在区域纳入征收范围。2021年3月,区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张某甲商铺所在楼栋进行围挡,2021年4月11日,张某甲发现自己所有的商铺已经被强制拆除。双方始终未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相关强制行为的推进过程没有遵守法定流程,张某甲随即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冯律师及黄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清晰指向强拆行为的合法性,具体分为两个核心层面:一是被告某区人民政府是否具备自行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法定职权,原告方主张区政府作为行政机关,在未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被征收人未主动搬迁的情况下,无权直接实施强制拆除,必须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是被告实施强制拆除的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原告方明确指出,被告在实施强拆之前,没有向原告送达任何书面催告文书,直接组织人员推进拆除工作,程序层面存在明显瑕疵。按照行政诉讼的举证规则,被告需要对自身强拆行为的职权依据、事实依据以及程序合法性承担全部举证责任。接手案件后,冯律师第一时间梳理全案事实脉络,首先明确案件的核心突破口:紧扣行政强制相关法律条款,锁定被告超越职权、程序违法两个核心主张,不分散维权方向。随后冯律师指导当事人系统整理手中的全部材料,逐一核对证据的证明效力:从能够证明原告主体身份与房屋合法权属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到可以佐证征收项目背景的某区城乡建设局发布的通知、征收决定公告,再到记录强拆发生前后现场状态的照片、能够直接证明区政府副区长现场指挥强拆过程的录音光盘,所有材料按照事实发生的时间线逐一编排,形成完整闭环的证据链,清晰证明被告实施强拆行为的完整事实。庭审过程中,冯律师准确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条款,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关于征收强制执行的明确规定,指出行政机关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必须依法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本案中被告既无自行强拆的法定职权,也未履行法定催告程序,行为明显不符合法律要求。整个庭审的逻辑链条完整严密,有力支撑了原告的诉讼主张。后续法院对被告强拆行为的职权依据与程序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因被告无法举证其具备法定强制执行权,也不能证明自身履行了法定催告等正当程序,最终依法支持了张某甲的诉讼请求,确认被告的强制拆除行政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得到了法律层面的确认与保障。案件复盘过程中不难发现,证据是行政争议维权的核心基石,缺乏规范留存的证据支撑,再合理的诉求也很难得到法律的认可。任何突发的权益损害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固定现场状态、留存所有与事件相关的书面材料、视听资料,是后续维权的最扎实基础。王卫洲律师始终秉持“稳打稳扎、勇于开拓、恪尽职守”的办案思路,要求团队所有案件办理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证据为核心,这起案件的处置过程也完全遵循这一原则。王卫洲律师认为,行政争议案件的办理,本质是用合法的证据把客观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的过程,任何环节的证据疏漏,都可能直接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组建以来,始终践行征地拆迁领域专业化、规模化法律服务模式,王卫洲律师带领团队办理的各类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均以扎实的证据梳理、精准的法律适用为基础,切实帮助当事人梳理维权路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