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明确办理条件: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一方,另一方再婚后未生育或收养子女,原持有独生子女证的可继续有效。若孩子抚养权变更,且符合独生子女条件,可重新申请办理。2.办理流程:准备材料,一般需提供离婚证、孩子户口本、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等。向孩子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审核材料,核实孩子是否符合独生子女条件。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独生子女证。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具体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相关规定,各地可依据该法制定本地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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