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即便女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也可随时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需注意,用人单位应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支付报酬等违法行为,女职工可通过劳动监察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不过这与合同因怀孕被辞退是不同概念,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不存在因怀孕不能被辞退的限制,主要是基于其灵活的用工形式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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