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被扣除当日工资仍需上班。首先,劳动者有按时出勤工作的义务。虽然用人单位扣除当日工资的做法可能不符合某些规定,但这并不免除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上班职责。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迟到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扣除工资有一定合理性,但一般不应全额扣除当日工资。所以,即便因迟到被扣除工资,劳动者仍应正常上班,履行工作职责,同时可与用人单位就工资扣除事宜进行合理沟通,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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