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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

2026.10.06刑事辩护8人浏览

1.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2.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款的占有、使用、收益权以及国家财经管理制度;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资金的所有权。
3.行为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对象是公款,包括特定款物;挪用资金罪对象是本单位资金。
4.法律依据不同:挪用公款罪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资金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司法实践中,关键看主体身份及资金性质来准确区分。若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的是公款,则构成挪用公款罪;若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的是本单位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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