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休息权包括以下方面:法定节假日休息:依据《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周末双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指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但每周至少保证劳动者有一天的休息时间。年休假: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确定,如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加班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者休息权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