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确认所在单位是否依法参加生育保险。若已参保,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所以可要求单位向社保部门申请生育津贴,津贴到账后单位应支付给女职工。2.其次,若单位未参保生育保险。则单位需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3.若单位拒绝支付。女职工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支付。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产假工资及相应赔偿金。在劳动仲裁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产假证明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产假情况的证据。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