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若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也未提出异议,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劳动者的选择:劳动者有权选择继续留在单位工作,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原劳动合同执行;也可选择离职,用人单位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4.及时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应尽快与劳动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法律风险。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