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签订完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1.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提供劳动合同文本。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3.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交付劳动合同文本,并可主张因此造成的损失。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的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若用人单位拒不改正,劳动者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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