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劳动者享有辞职的权利。一般情况下,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辞职时,劳动者应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若因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只要履行了法定程序,劳动者的辞职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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