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和逃税在行为性质及法律后果上有区别:行为性质:偷税漏税:通常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逃税:一般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法律后果:偷税漏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逃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