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助力,守护公平正义——记西安葛晓库律师》在法律的浩瀚海洋中,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着法律的尊严和公平正义。他就是西安葛晓库律师,北京德恒(西安)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 16101201710434886。葛晓库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专业功底和理论素养。他曾就职于重庆某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等部门,2015 年 5 月开启法律执业生涯,至今已有十余年丰富的执业经验。尤其熟悉陕西省西安市及周边地区的司法实务,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办理的核心要点。从业以来,他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近 2000 件,无论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还是简单案件,都能全流程全程负责。他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站在客户角度考虑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案情。下面,我们通过葛晓库律师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例,来深入了解他的专业能力和执业风采。 十年混同用工劳动纠纷,成功维权斩获补偿金原告王某甲(化名)自 2013 年 2 月起,经人介绍至房某甲(化名)实际控制的某公司一、某公司二、某公司三及某公司四(化名)处工作。近十年间,王某甲接受房某甲及四被告的管理,工作地点随工程项目变化,工资发放主体在房某甲个人、指定人员及四被告之间混同,而且存在多次签订劳动合同却被收走的情形。2022 年 9 月,房某甲安排项目管理人员通知王某甲解除劳动关系。此后,王某甲申请劳动仲裁,因不服仲裁裁决,向某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某公司一支付拖欠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失业金损失并补缴社保,其余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在庭审中,某公司一抗辩称双方于 2022 年 8 月才建立劳动关系,此前为劳务关系,且原告系自行离职,不存在违法解除;同时主张原告已达退休年龄,无法缴纳社保。其他三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四被告是否存在混同用工及连带责任;二是某公司一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及应否支付经济补偿;三是原告主张的欠付工资及年休假工资能否成立。面对这样复杂的局面,葛晓库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诉讼策略。他精准切入案件,通过调取企业信用报告、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成功论证了四被告在人员、财务及工作地点上的高度混同,为判决四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奠定了坚实基础。在离职原因举证困难的危机下,葛律师灵活调整策略,主张协商一致解除,并巧妙利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迫使被告承担不利后果,成功将原告入职年限追溯至 2013 年。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注册地址相同,存在股东混同,且均向原告发放过工资,构成工作地点与财务混同,应对原告诉请承担连带责任。关于离职原因,因双方均无法证明己方主张,法院认定系用人单位提出并协商一致解除。法院采信原告提供的收入证明,认定其 2013 年入职,判决某公司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6.3 万余元。对于 2021 年未休年休假工资 2900 余元予以支持。因原告未能证明待岗事实及违法解除事实,欠付工资及赔偿金诉求被驳回;社保补缴及失业金损失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最终判决某公司一支付经济补偿金 6.3 万余元及年休假工资 2900 余元,某公司二、三、四承担连带责任。 专业铸就辉煌,守护合法权益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葛晓库律师在处理复杂劳动纠纷时的专业能力和应变能力。他凭借着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的深入理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众多的案件中,葛晓库律师始终以专业的态度和负责的精神,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律师的使命和担当,让人们在法律的道路上感受到了公平和正义的力量。如果您在法律方面遇到难题,不妨寻求像葛晓库律师这样专业、负责的律师的帮助,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