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的称谓即用来指代履行监护职责的主体。在法律上,监护人具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其权利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等。义务如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对其进行教育和培养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监护人。若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依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担任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监护人由配偶、父母、子女等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称谓明确了具体的责任主体,确保被监护人能在合适的人员照顾和保护下健康成长,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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