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证可以补办。1.申请:产权人持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补办申请。2.受理:登记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3.登报声明:通常需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原他项权证作废。4.补办:根据登记机构要求,按流程补办他项权证。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遗失、灭失等原因需补办他项权证的,同样需遵循相应登记程序。补办过程中,要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顺利完成补办手续,维护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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