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关系中,抚养费问题常常引发诸多矛盾与纠纷。今天,咱们就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来深入了解一下其中的法律要点。案例引入徐某、魏某是祖孙二人孙女的祖父母,牛某则是孩子的亲生母亲。二原告向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称儿媳牛某长期外出务工,拒不承担女儿抚养开支,多年来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全由老两口垫付,因此要求牛某支付2022年8月4日至2026年4月28日期间垫付的抚养费共计129000元,还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案件立案后,牛某委托了河南周晓华律师事务所的周晓华和栗律师出庭应诉。周晓华律师的办案思路梳理事实与要点周晓华律师接受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仔细梳理全部案件事实与举证要点,从而确定核心抗辩思路。这一步至关重要,只有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才能找准方向,为后续的辩护做好准备。有力反驳与举证庭审中,周晓华律师针对原告的主张逐一反驳。重点提交了相关付款凭证等证据,证实牛某自2021年起,持续定期向女儿给付生活开销,一直在履行作为母亲的抚养义务,根本不存在拒付抚养费的情形。这一证据的提交,直接有力地回击了原告的诉求。说明关键事实周晓华律师还向法庭说明了一个关键事实:此前徐某曾主动作出书面声明,自愿全额承担孙女日常生活、学习所有花费。该承诺是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作出的,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内容也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属于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现在二原告反悔,反过来向孩子母亲索要此前垫付的费用,缺乏事实与法律支撑。而且原告所称牛某常年拒不支付抚养费的说法无任何有效证据佐证,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周晓华律师完整举证、清晰发表代理意见,完整支撑了被告的全部抗辩观点。判决结果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采纳了周晓华、栗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徐某、魏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徐某、魏某自行负担。法律知识点剖析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提炼出一个重要的法律知识点:民事行为一旦合法有效,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徐某自愿作出的书面声明,在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他不能随意反悔并要求他人承担自己之前自愿承担的费用。这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做出承诺时要谨慎,一旦做出,就要遵守。同时,在涉及抚养费等纠纷时,当事人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像牛某保留的付款凭证,就成为了有力的抗辩证据。如果没有这些证据,可能就会陷入被动局面。周晓华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周晓华律师自1996年执业至今,有着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案件关键,通过清晰的举证和有条理的代理意见,成功维护了被告的权益。这也告诉我们,在面对法律问题时,找一位专业、负责的律师是多么重要。周晓华律师在这个案例中,充分展现了她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我们处理类似法律纠纷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大家在遇到类似问题时,一定要冷静分析,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