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离婚:证件:需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手续: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2.诉讼离婚:证件:身份证、结婚证。手续: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如感情破裂证据、财产证据等。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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