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丢失结婚证可按以下流程补办:1.准备材料:持户口簿、身份证。2.提出申请: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领申请。3.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需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4.签名确认: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宣誓并签名。5.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和声明进行审查。6.补发证件: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结婚证。法律依据为《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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