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以,一般情况下加班超过1小时就算加班。但需注意,即便加班时长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相应加班费,且要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不能无节制安排加班。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者有权拒绝,由此发生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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