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病假工资发放基数: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其次,病假工资计算系数: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3.最后,病假工资支付方式:病假工资可以按月支付,也可以在职工病假结束后一次性支付。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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