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如下:非法占用并毁坏: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5亩以上;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10亩以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非法改变用途: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在非法改变用途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具体毁坏程度等参照相关规定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标准。破坏林地资源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保护林地资源,维护生态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