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刑拘后判刑时间不定。一般而言,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此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3.此外,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5日。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具体判刑时间会因案件实际情况而有很大差异。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