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非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2.地上房屋可继承:女儿对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享有继承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房屋属于公民个人合法财产,女儿有权继承。3.宅基地使用权益:房屋继承后,女儿可继续使用宅基地。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女儿在继承房屋后,可基于房屋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不得进行翻建、扩建等。待房屋灭失后,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2004~2026年,27W+ 专业律师在华律网
解决了 5,000W+ 个问题
今日咨询:1,852 条,律师解答:9,327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