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当事人于1996年
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因感情不和,原告在2018年和2019年两次向
法院起诉离婚,都未能解除婚姻关系。此后两人持续
分居,婚姻关系名存实亡。
2024年,原告委托高琳华律师团队进行第三次
离婚诉讼。这个案件面临着诸多棘手问题:被告性格强势,多次威胁原告、法官、律师和双方亲属,甚至孩子也未能幸免,使得多名法官因怕麻烦而回避审理此案;被告在庭上坚决否认分居事实,试图以“感情未破裂”为由拖延离婚;此前两次不准离婚的判决形成了“惯性”,给新任法官带来无形压力;除了离婚诉求,双方在
夫妻共同财产(两套房产、两辆汽车)分割上存在争议,被告还主张原告名下有隐匿的加油站资产,增加了案件复杂性。
高琳华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以证据为基、以法律为矛、以心理为策”的复合型诉讼策略。在庭审中,律师指导原告保持克制。第一次庭审核对身份信息时,被告质问原告住址,律师敏锐抓住这一信息,在后期辩论中指出这证明被告对原告居住情况不知情,否定了其“双方共
同居住、感情未破裂”的主张,与原告提交的分居证据相互印证。同时,律师团队构建了扎实的证据体系,包括四年的
房屋租赁合同、独立的
物业费与
水电费缴纳凭证以及房东出庭证言,证明原告长期在外独立居住。在辩论环节,
律师法理与情理交融,说服了法庭。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并合理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被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十余年的婚姻困局至此终结。
依据《
民法典》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本案中,原告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分居事实,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然而,被告的极端行为以及之前的判决“惯性”,给法官认定“感情破裂”和作出离婚判决带来了很大阻碍。
这起案件胜诉的核心原因在于高琳华律师敏锐的洞察力和高超的诉讼策略。律师不仅准确抓住了被告的言辞漏洞,还构建了扎实的证据体系,让分居事实无可辩驳。同时,在法庭辩论中,既以法律条文为依据,又融入情理阐述,成功说服了法官。
很多人在离婚诉讼中存在维权误区,比如忽视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像本案,如果原告没有连续多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费缴纳记录等证据,就很难证明分居事实。还有些人在庭审中情绪容易激动,不能理性表达观点和提供有效证据,这也不利于维权。
高琳华律师是
北京开复
律师事务所总所合伙人兼
成都分所建设主要负责人。他法学专业科班出身,拥有法学、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5大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还持有2024年度初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他执业多年,在最高法、最高检以及全国32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四级公检法机关均有典型成功案例。擅长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行政诉讼等领域,尤其在职务犯罪、
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复杂疑难婚姻家事离婚诉讼,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告官行政诉讼等方面表现出色。曾经担任法笃律师事务所首席创始合伙人等重要职务,荣获多项荣誉称号。
这起离婚案件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在面临婚姻纠纷时,无论是协商还是诉讼,都要以合法合规为前提,学会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遇到复杂困难的案件,要相信专业律师的能力,他们能够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帮助当事人解决难题。夫妻一场,若缘分已尽,也应理性处理,给彼此一个新的开始。希望大家都能增强法律意识,在婚姻生活中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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