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犯罪但不追究刑事责任仍可能有案底。案底通常指犯罪记录。虽然不追究刑事责任,但犯罪事实已存在。比如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这些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过处理,会有相应记录留存。一旦有了这样的记录,就会被视为有案底,可能对当事人在一些方面产生影响,如就业、出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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